每日經濟新聞 2026-03-20 17:41:20
每經AI快訊,3月20日,福成股份公告,河北福成五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良、董事會秘書李偉收到中國證券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(jiān)管局《行政監(jiān)管措施決定書》【2026】7號。經查,公司存在兩項違規(guī)行為:一是2024年年報未完整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,未披露上海福犇龍企業(yè)管理中心為公司關聯方,亦未披露公司投資的和輝基金與其發(fā)生的3870萬元股權轉讓交易;二是2024年與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發(fā)生的購銷牛及轉租土地等關聯交易累計金額1.07億元,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%以上,未及時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,遲至2025年4月11日才召開股東大會補充審議、4月12日補充披露。上述行為違反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河北證監(jiān)局決定對公司及李良、李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(jiān)管措施,并要求其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;該措施將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