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1-12-05 21:29:29
每經編輯|程鵬
近日,有兩則關于快遞的糾紛持續(xù)引發(fā)社會的廣泛關注,一則是發(fā)生在上海市浦東區(qū),因中通快遞員遭客戶投訴,當客戶面踩碎包裹,并揚言“以后你家的快遞我買了”。當用戶宋女士表示要報警時,該快遞員揚言“可以”“我就是這種態(tài)度”。

圖片來源:視頻截圖
另一則發(fā)生在重慶市萬州區(qū),一名79歲老人在搬運22斤的快遞上樓途中不幸猝死,引發(fā)爭議。
事發(fā)后家屬認為 快遞單上標明送貨上門但快遞員卻沒有履行責任,涉事快遞公司此前回應媒體稱,客戶明確表明主動下樓取貨,快遞員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。

圖片來源
: 視 頻截圖
綜合新京報、北京青年報報道,11月21日,重慶市萬州區(qū)一位79歲的老人在取快遞上樓途中猝死,事發(fā)后家屬認為快遞單上標明送貨上門但快遞員卻沒有履行責任,導致老人獨自搬重達22斤快遞上樓過程中猝死。事件在網上公開后,引起熱議。
老人家的監(jiān)控視頻顯示,11月21日下午3點半,老人接到快遞電話,在確認地址后,快遞員表示自己在小區(qū)垃圾桶旁邊位置。但據(jù)快遞公司提供的通話錄音, 老人并未表明要將快遞送上樓。
綜合通話錄音以及當時的視頻來看,當快遞員說完自己在垃圾桶旁邊后,老人就站起身說自己“馬上下來”,隨后出門。


當天下午16點,老人到達路邊取件,1分鐘后老人抱著快遞緩步返回,視頻中可見這個快遞比較大,16點03分,老人抱著走到小區(qū)一樓樓道后,放下來休息了一會兒繼續(xù)上樓。

16點06分抱著快遞上樓。老人倒在了4樓和5樓的樓梯間轉角處,經搶救無效死亡。醫(yī)生開具的死亡證明顯示,老人死亡原因為 呼吸、心跳停止 。

據(jù)北青-北京頭條12月5日報道,老人女兒何女士告訴記者, 父親住在6樓,樓房有些老舊,沒有電梯。 他在1樓休息了會兒就抱著快遞繼續(xù)上樓,隨后倒在5樓和6樓之間的樓道里。待救護車趕來時,父親已經沒有了呼吸。
何女士還告訴記者,這個快遞是 父親通過電視購物購買的保健品,重達22斤,快遞到付。 當時父親下樓取快遞時,付款后快遞員就把快遞給了父親,期間沒有提出要送貨上樓的意思。
何女士說, 平時父母獨自在家,此前他們并沒有取過快遞,也不知道快遞能夠送貨上樓,因此接到電話后才下樓取, “當時外面還下著雨,他看見一個老人來取也沒有要幫著拿上去,而且快遞單上注明是送貨上樓的?!?/span>
事發(fā)后,死者家屬認為,快遞重22斤, 配送方式為送貨上樓,快遞員送貨未盡責,快遞公司應對老人的猝死承擔責任。 12月3日,快遞公司回應稱,快遞員與客戶電話溝通時, 客戶明確表明主動下樓取貨,快遞員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,公司已派人與家屬溝通對接。

何女士告訴記者, 事發(fā)后雙方因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,此后快遞公司便再也沒有聯(lián)系家屬,更沒有道歉及慰問。何女士表示,父親雖然已79歲高齡,但此前身體一直很健康。
對此,網友不滿,認為這不僅是不合乎流程,快遞公司的回應也很冷血。


網民也開始討論,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,快遞就不再送貨上門,不懂得為什么要顧客承擔這個成本。

當然也有網民認為,原來一個快遞十幾塊,現(xiàn)在一個快遞成本甚至低到三元以下兩塊錢的東西也包郵,你說怎么樣讓別人送上門呢?其實都不容易,建議快遞分兩種,一種是送到家的,快遞費可以適當多收一點。這樣估計還合理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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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:家屬有權要求快遞公司
就違約責任承擔損失賠償
據(jù)天目新聞,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 快遞員未送貨上門,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存在違約責任。但對于老人死亡,并沒有直接責任。
付建律師認為根據(jù)我國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應當承擔繼續(xù)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”“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、貨物安全運輸?shù)郊s定地點?!?/span>
“快遞公司與消費者達成運輸合同,約定運輸交貨地址時間,應當承擔送貨上門的合同義務?!?/span> 因此, 付建律師認為老人家屬有權要求快遞公司就違約責任承擔損失賠償。
另據(jù)紅星新聞,特約評論員(法律學者)柳宇霆對此發(fā)表評論文章稱,看似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,但事實真相只有一個。
撥開纏繞的云霧,這起糾紛的焦點, 其實是合同條款是否如實履行的問題。 快遞面單顯示配送方式為送貨上樓,那么快遞員就有履行合同的義務,按照約定將有關貨物送到老人居住的樓層。當然,如果當事人主動免除對方這項義務,非要自行下樓取貨,快遞公司也就無須再承擔未履約的法律責任。
回看有關報道,雙方都提供了音、視頻等證據(jù),快遞公司所稱的“客戶明確表明主動下樓取貨”,雖是事實,但只是“部分事實”。不能忽視的是,先有快遞員和老人在電話中確認地址,通話中并未表明要將快遞送上樓,才有了之后的老人自行下樓取貨。
有時候,該說的話說全了,是一種意思;該說的話說一半,又是一種意思;該說的話不說,更是一種意思。快遞員在與客戶的事前通話中,僅表明了自己所在方位,但對于是否送貨上樓,卻未繼續(xù)說出,只要有一般社會常識的人,恐怕都不難聽出言外之意。
還有一個問題是,如果事前家人沒有明確告知老人快遞為送貨上樓,老人電話里表示自己下樓取貨,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的回應。不管怎么說,快遞員都存在未提醒告知送貨上樓的失職。
另外,從報道中的一些細節(jié)看,涉事快遞員的做法也存有瑕疵。在電話通知對方取貨時,他已察覺對方聽力不佳,縱然不知對方真實年齡,等見面之后,判斷一個高齡老人的身體狀況,并非難事。需要送貨上樓的貨物有22斤,對于79歲的老人,需要硬搬上沒有電梯的6樓之高,其艱難程度可想而知。但令人遺憾的是,快遞員也沒有搭手,任由老人搬搬停停,喘喘歇歇,吃力地承擔本應由自己履行的合同義務。
不可否認,快遞員這行風里來雨里去很辛苦,需要給予體恤,但辛苦歸辛苦,合同履行卻不能含糊。明確為送貨上樓,就不能模棱兩可,減少自己的麻煩?;氐竭@起沸沸揚揚的糾紛,既然快遞公司方面未能按合同要求履約,根據(jù)民法典合同編規(guī)定,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,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。
為長遠計,快遞公司還需要規(guī)范工作流程,明確快遞員與客戶的溝通用語,特別在涉及送貨上樓等義務時,不允許閃爍其詞,逃避應盡責任。與此同時,也有必要加強員工職業(yè)道德的引導培塑。一家公司的所屬員工,如果眼里只有貨物、金錢,沒有社會公德、美德,那么公司的發(fā)展也注定行之不遠。
編輯|程鵬?杜恒峰?
校對|段煉
封面圖片來源:視頻截圖

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國基金報、新京報、北青-北京頭條、天目新聞、紅星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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